好的设计不仅是在内容的优秀,而且在形式上也具有独特的设计表现。所以设计的艺术美很大程度上是体现在设计形式上,是否具有视觉表现力是设计所追求的形式美的原则。所以任何一幅设计作品在形式的表现方法上,通过形式美的构成法则,将需要设计的内容与形式巧妙地融入,形成具有审美感染力的品牌设计。
设计形式美法则
形式美是点、线、面、体这些元素的规律性组合,而创作出的美的形式法则。在现实生活中虽然人们由于经济地位、文化素质、思想习俗、价值观念等不同而有不同的审美追求,然而人们对美与丑的感觉大多数人都存在着一种共识。所以在我们的日常实践中依据客观规律,提炼出的美的形式法则,在被人们的视觉感官接受后,而逐渐形成的视觉经验。
形式美法则一般概括为六大类:对称与均衡、变化与统一、对比与协调、节奏与韵律、比例与尺度、空间与张力。
1、对称与平衡
对称是指中心两侧或多侧的形态,在位置、方向上的互为相对的构成。这种形式带来的视觉感受趋于稳定与端庄,显示出规范、严谨有序、安静平和的形式特征。平衡是指画面的多个重心相互作用,整体和谐完美各组成部分之间穿插得当,看上去比较舒适。这种形式比较自由、活泼,没有固定的模式,只是整体具有平衡之美,同时又保持形象的动感。
2、变化与统一
变化是指强调突出各元素的特点,使画面具有丰富多彩的差异性。但变化中要有主次之分,局部应服从整体。变化过多显得杂乱无章,没有变化又呆板没有生气。统一是指对那些复杂的、变化的状态所构成的富有秩序的整体美感。
3、对比与调和
对比是指两种矛盾的状态,有行的对比如:大小、方圆、曲直、长短、粗细等。质的对比如:精致、粗糙等;感觉的对比如:动、静、刚、柔、活泼、严谨等。调和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是指“同一”与“类似”。如:图形的大小一样或接近,色彩相同或相反等。追求的效果是安定少变化。广义的调和是指舒适、安定、完整等。
4、节奏和韵律
节奏与韵律原本来源于音乐,是艺术美的重要表现形式,没有节奏和韵律的艺术创作,给人的感觉是呆板僵化的没有生命力。节奏和韵律是通过图案的点和线的排列来体现,节奏是统一中的变化频率。韵律中的“韵”侧重于变化,而“律”则偏重于统一。所以在形式美的表现方面,变化和统一与节奏与韵律是相关联、相互体现的。
5、比例与尺度
比例与尺度不仅是定量的关系,而且也是一种美感特征的数据化、理想化的集中体现,它将美感和感知因素转为理想认识,作为形式美感我的量化标准来权衡美表达美。
6、联想与想象
联想是思维的延伸,它由一种事物延伸到另外一种事物上。例如图形的色彩:红色使人感到温暖、热情、喜庆等;绿色则使人联想到大自然、生命、春天,从而使人产生平静感、生机感、春意等等。设计的形式美会产生不同的联想与想象,由此而产生出图形的象征意义,被视为一种视觉语言的表达方式。
形式美法则,是人类在创造美的形式的过程中对美的形式规律的经验总结和抽象概括。 形式美源于客观事物外观形式的美,它涵盖人们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大自然的光影、事物的自然肌理、千奇百怪的自然景观,人造的一切事物等都是构成形式美的源头。
形式美的形成不是自然形成的,是由美的外在形式演变而来,是经过长期的模仿、复制等劳动过程,使原来美的事物逐渐规范演变为一种规律化的形式,而形成的一种审美。这个长期的过程包括心理、观念、情绪诸多因素的沉淀。因此,红色表热烈,直线表刚硬等等的这种“有意味的形式”美。